一、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
1、结合《北京市2009年打击在保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申报成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内容,开展专项抽检工作,对本市具有生产能力的保健食品企业所生产的所有品种进行全部抽检,重点检测其是否有非申报成分添加(2008年已抽检的批次除外)所有样品均检测是否违法添加防腐剂及功效成分含量是否符合企业标准的规定。其中对标示为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增强免疫力(免疫调节)、减肥、改善睡眠等7类产品还应检测是否添加违禁药物成分。在抽检样品中如涉及其他分局所辖企业委托被检查企业生产的,应在完成样品送检后,抽样分局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涉及分局抽检内容,针对不合格的检品由样品批准证明文件持有企业所辖分局(注册地)负责后续工作。
2、市场专项抽检计划50件
结合近几年来抽检工作的总结和此次专项整治计划的要求,对涉及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减肥、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等5个功能的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抽检,检测是否有违禁药物成分添加。此项工作分别由东城、西城、石景山、宣武、崇文5个分局完成。
具体任务分配见附表。
第二阶段:
根据第一阶段专项整治抽检的总体汇总情况分析,为加强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平衡前一阶段抽检完成情况,我局将于完成专项整治行动后,根据实际抽检样品完成情况,及时发布2009年补充抽检计划,确保全年计划任务的完成。第二阶段的抽检以流通环节为主。
二、工作职责
市局保化处负责协调、督导全市抽检工作的实施,承担全市保健食品抽检结果的汇总和抽检结果对外公布的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抽检计划。
各分局按照我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管理的暂行规定》,完成2009年辖区内抽检任务。
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抽样单位要应用数字稽查系统的抽验模块进行样品采集,查看全市抽样情况进度,避免重复抽检,降低行政成本。
(二)抽样单位应即时上传样品抽取情况,并在每月月底前将当月抽样汇总情况(电子版)上报至保化处。
(三)请于2009年11月15日前按照有关要求完成所有样品的送检工作。
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