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9年北京市保健食品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

  注:1、各分局在生产企业抽样时,对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免疫调节)、减肥、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四个品种检测违禁成分的样品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辅助降血脂(调节血脂)、辅助降血压(调节血压)、改善睡眠三个品种检测违禁成分的样品送北京市药品检验所。样品量参照上表所规定数量。
  2、所有在生产企业抽检样品检测防腐剂和功效成分的,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样品量为:
  (1)防腐剂+1种功效成分(或单一成分营养素补充剂):不少于4个完整最小销售包装且固体总量≥150g,液体总量≥150mL;
  (2)防腐剂+2种及以上功效成分(或复合成分营养素补充剂):不少于7个完整最小销售包装且固体总量≥500g,液体总量≥500mL;
  3、同一产品标示两个或以上专项抽检功能范围的按照两个样本计算的按规定抽检量分送检测单位:
  4、以上文字中样品数量不包括检查标签、说明书的留样(一件)

  2009年保健食品抽检产品月报明细表

  分局名称(签章):        

序号

标示的

产品名称

标示的

出品/生产企业

生产日期/批号

标示的批准文号

标示的

保健功能

规格

被抽检单位

备注(检验单位)

1

        

2

        

3

        

4

        

5

        

6

        

7

        

8

  

 

     

9

        

10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