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持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传统产业新型化。煤炭、建材、电力、焦炭等是我市的传统产业,要按照资源节约型、经济循环型、环境友好型建设的要求,以高新技术、节能技术、环保技术为依托,加大传统产业改造步伐,巩固好基础财源。支持关小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对煤炭资源进行控制性开采,加大到市外开发资源的力度,把更多的煤炭由“燃料”变为“原料”,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实现财源可持续增长。
(四)营造良好创业环境,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积极营造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大力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发展镇村经济,构建“一镇一业”的生产格局,重点培育鲍沟玻璃、洪绪塑料、滨湖蛋制品、城头豆制品、店子食品、税郭纺织、齐村机械、沙沟木材、底阁蚕茧、马兰淀粉“十朵金花”,带动全市民营经济发展。 推进“双十双百”工程建设,创建科学发展十佳乡镇,重点支持十个边界、山区欠发达乡镇实现协调发展。膨胀民营中小企业后备财源,促其尽快成长为财政收入的新生力量。
(五)产业布局向园区集聚,培育发展财源载体。按照特色突出、错位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产业布局,鼓励项目向园区集中,形成以枣庄高新区、鲁南高科技化工园为龙头,以区(市)经济开发区为主体的发展格局,培育财源发展载体。进一步提升枣庄高新区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把枣庄高新区建成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载体、支柱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利用好扶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政策,加快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高我市支柱产业竞争力和优势产品附加值。
三、扶持政策
(一)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重点财源建设投入。进一步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财源建设资金渠道。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吸附作用,吸引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我市重点财源项目。同时利用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实现直接融资。
1.建立财源建设基金。为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进一步加大财源建设力度,市财政在原有各项扶持企业发展资金的基础上,新设立财源建设基金6000万元,滚动使用,采取无偿补助、投资入股和有偿使用等方式,支持重点财源项目建设。基金主要来源:(1)当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新增收入;(2)整合财政专户相关结余资金;(3)清理回收企事业单位拖欠的财政信用资金;(4)政府统筹的预算外资金。基金规模随着税收收入的增加,逐步进行扩充。财源建设基金主要起引导作用,通过贴息、担保、直接投资等方式来吸引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我市煤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特色服务业、旅游业等重点项目。凡财政直接投入项目建设资金,待项目建成后,可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鲁南(枣庄)经济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或转让,建立基金投资退出机制,滚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对我市财源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且依法纳税、成长性好、安全生产与节能减排达标的企业,可申请财源建设无偿奖补资金或短期借款帮扶,短期借款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各区(市)要结合本级财力情况,从当年财政超收以及整合其他财政性资金,建立财源建设基金,加快发展区域重点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