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年度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专项督查与考核工作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8]286号)
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根据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2008年度生态省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专项督查组将于2009年1月4日至5日来我市检查考核年度任务完成情况。为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按照市领导指示精神,要组织落实好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相关检查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考核工作总体安排
(一)2009年1月4日下午2时始,省专项督查考核组听取我市工作汇报,会期1小时;
(二)分组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资料检查);
(三)2009年1月5日上午9时始,省专项督查考核组意见反馈,会期1小时。
二、督查考核工作地点
(一)汇报及反馈会地点:新芝宾馆3号楼会议室;
(二)现场检查地点:由市环保局(市生态办)负责安排。
三、参加对象
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具体部门名单附后)。
四、其它事项
(一)请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1月4日下午汇报会和1月5日上午反馈会;
(二)现场检查部门由市环保局(市生态办)负责组织通知;
(三)请各有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安排好时间,准时出席1月4日下午汇报会和1月5日上午反馈会,参会名单请于2008年12月31日下班前报市环保局(市生态办)。联系人:李志明;联系电话:87130016,13857827186。
附件: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生态市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办、市委政研室。
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贸易局、市外经贸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安监局、市气象局。
团市委、市妇联、宁波日报报业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