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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水利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水政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江苏省水利厅关于2008年度全省水政监察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市水利(务)局、厅直各水利工程管理处:

  2008年,全省水政监察工作在厅党组正确领导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紧扣水利中心工作,按照年度工作部署,以强化队伍建设为基础,以创新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为核心,以查处水事案件、规范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为着力点,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全年各地共出动执法巡查人员近11万人次,清障人员54846人次、执法车(船)14888台(航)次,清除鱼网鱼簖2605处,拆除违章建筑25982平方米,清除违章圈圩3671亩,铲除违章种植8849亩,查处水事案件2624起;组织25次集中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动,出动采砂管理执法人员18042人次,执法艇1882航次,查处非法采砂船只335条次(其中大型吸砂船1条),拆除采砂设备245台套,对13个审批吹填采砂项目实施有效监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全省各级水政监察队伍以规范化、专业化为目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了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思想素质。全省继续深化开展“文明执法”、“治理商业贿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筑牢广大水政监察人员思想防线,锤炼过硬作风,树立了文明执法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确保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二是提升队伍性质,健全执法网络。各地各单位紧抓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和新一轮机构改革机会,提升队伍编制性质。常州市支队于年初即由原自收自支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盐城市支队及所辖6个大队完成了“转编”,淮安市支队等单位也已向省编制部门报批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目前,全省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支队已达8个,为队伍的发展提供了可靠保证。泰州市水利局根据水行政执法需要,在内部机构调整时,将水政监察支队独立运行。南京、苏州市水政监察机构经编制部门批准,增设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机构和职能。同时,基层执法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覆盖更为合理全面。据统计,全年全省共新建、调整水政监察大队8个、中队21个。大丰市依托乡镇水利站成立了5个有正式编制的副股级水政监察中队。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去年,总队举办了两期支队长、大队长业务研讨班和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据统计,全省各级共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56期,人员受训率40%以上,提高了水政监察员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开展专项活动,推动在职学习。总队开展了第二届水行政执法“办案能手”评选活动,全省300余名水政监察人员踊跃参评,通过资格审核、理论考试、案卷评审、法律文书制作和现场答辩,10名同志荣获“办案能手”称号。同时,组织了全省水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68份案卷参评,盐城、洪泽湖、常州、扬州、苏州等支队成绩名列前茅。五是加强装备建设,提高保障能力。各地加大投入,一批性能优越的交通、通讯、取证装备投入使用。据统计,我省仅沿江就有执法船艇21艘、执法车28辆,执法基地(码头)6处。南京、镇江、扬州、常州、无锡、泰州、南通等执法基地建设工作已启动,省级基地也正在立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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