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百盛国际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宁价房物字〔2009〕001号)
南京绿地科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百盛国际大厦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以招投标方式确定的百盛国际大厦住宅用房前期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1.9元/平方米、月)在我局备案。非住宅用房收费按当事人合同约定收取。
二、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为150元;地下车库业主共用平面车位停车为26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平面车位为70元,机械立体车位为10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