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的通知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南京市热电企业蒸汽价格的通知
(宁价工〔2009〕8号)


市各有关热电企业:
  2008年11月份以来,电煤价格有所回落,为维护生产经营者和用户的合法利益,经研究,现将南京第二热电厂、南京协鑫生活污泥发电有限公司、南京华润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蒸汽中准零售价格及南京化学工业园热电有限公司蒸汽出厂价格分别下调10元/吨,浮动幅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