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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做好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发〔2008〕692号)


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管理分局,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10月28日晚22时许,武隆与彭水两县交界的武务路芙蓉江跨江大桥发生特大安全事故,死亡11人,重伤7人,轻伤4人。鸿举市长批示:“建委、国土、水利、交委、经委、安监等对工地、矿山、水库、堆场、地灾监测等分别作出安排,检查安全规章执行情况,预报我市还有大到暴雨,要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
  近期我市各地连续降雨,局部还将有大到暴雨,地灾防治工作不容懈怠。为落实事领导指示精神,切实做好近期日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吸取武隆10.28安全事故的教训,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07]99号文)的有关精神,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近期要继续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工作,不能因过了汛期而有丝毫懈怠。要督促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其所管辖的单位和设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险情调查与监测工作。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时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及时组织地质环境监测站、技术支撑单位及有关专家进行调查分析,与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一起做好险情及灾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各区县(自治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值班工作及信息报送工作。要安排政治敏锐、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干部值班,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实行险情、灾情速报制度,一旦发现险情,随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将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要继续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搞好上传下达和有关灾情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导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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