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青政发〔2009〕8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2005年8月18日市政府印发的《青岛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
  12制定依据
  13分级分类
  14适用范围
  15工作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处置分工
  3预测、预警
  31预测
  32预警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4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42信息处理
  43基本响应程序
  44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5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社会救助
  53保险
  54调查和总结
  55公众心理干预
  6应急保障
  61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62通信保障
  63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4应急队伍保障
  65交通运输保障
  66医疗卫生保障
  67治安保障
  68物资保障
  69财力保障
  610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611技术研发保障
  612法制保障
  7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
  71宣传教育
  72演习

1总则


  11指导思想和编制目的
  11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繁荣青岛”、“平安青岛”、“文明青岛”的总体目标,积极防范、及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112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城市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通过本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实现以下主要目的:
  ●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组织管理机构和信息等资源,建立应对突发事件防范、指挥、处置体制和机制;
  ●通过规范突发事件的等级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突发事件的启动程序,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和组织的职责和权利;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体系;
  ●通过整合现有突发事件的信息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机制优化、反应灵敏的信息支撑系统;
  ●通过总体预案的实施,切实加强基础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实现防范系统化、决策科学化、指挥智能化、保障统筹化,从而进一步提高城市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13分级分类
  131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依据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