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

  632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维护更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准确和高效。
  64应急队伍保障
  641应急队伍组成
  (1)人民解放军驻青部队、武警、公安部队和预备役民兵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突击力量。
  (2)海事、交通、医疗急救、市政公用、人防、地震、防汛、消防、卫生、林业、建筑工程等部门和行业组成的专业应急队伍,是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骨干力量。各专业部门要落实先期处置队伍和增援队伍的组织保障方案。
  (3)厂矿企业专兼职队伍,志愿者和职工是应急救援的辅助力量。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公益团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以便在第一时间减少突发事件的损失。在志愿者队伍的组织、技术装备、培训、应急预案演练、救援行动人身保险等方面,由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给予支持和帮助。
  642应急队伍调动
  一般和较大的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按照预案调动自己的应急队伍进行处置。
  重大以上突发事件,按照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原则,由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协调调动应急处置队伍。
  643应急队伍演练
  各类应急处置队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演练,并依据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短期脱产训练。
  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定期组织全市跨部门、跨行业的应对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演练,检验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现场处置能力,实现对突发事件管理的规范化和程序化。
  65交通运输保障
  651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突发事件现场的交通管制等保障制度。
  652建立与铁路、海事和民航管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机制。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根据需要和可能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市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专业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市内道路、隧道、铁路、空港、海港及有关设施,保障交通路线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66医疗卫生保障
  661根据“分级救治”原则,按照现场抢救、院前急救、专科治疗几个阶段组织实施救护。青岛急救中心(120)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院前急救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负责后续救治;红十字会等群众性救援组织和队伍应积极配合专业医疗队伍,开展群众性卫生救护工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卫生监督所、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做好疾病控制和卫生防疫准备,并严密组织实施。
  662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事件后,市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快速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进行救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灾区传染病的爆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食品、饮用水源、放射源等卫生安全情况。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积极配合市卫生部门负责迅速组织向突发事件影响地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663市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准确掌握本市急救资源状况(院前急救网络、综合医院急诊科、急救队伍等),建立动态数据库,明确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资源分布、救治能力和专长等,全面提高城市公共卫生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67治安保障
  671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市公安局组织当地公安机关和基层政府负责治安保障,应立即在突发事件处置现场周围设立警戒区和警戒哨,做好现场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众、维护公共秩序等工作。
  672由市公安局负责,武警部队予以协助和配合,承担对重要场所、目标和救灾设施的警卫;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基层政府和居民自治组织要积极发动和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维护突发事件地区的社会稳定。
  673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如现场有起火、存有易燃易爆危险品、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发生,现场先期处置人员要立即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实施灭火、排爆、断电、断水、断气等措施,清除现场危险品,避免次生危害的出现,有关部门必须迅速办理。
  68物资保障
  681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各突发事件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区市政府要根据不同危机事件和灾害种类,制定本地区救灾物资生产、储存、调拨体系和方案。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