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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地方病预防控制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09年全省地方病预防控制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的通知
(皖地防〔2009〕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政府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做好2009年全省碘缺乏病等重点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安徽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皖政办〔2004〕100号,以下简称《规划》)和《安徽省实现2010年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行动方案》(皖防〔2007〕2号)要求,现将2009年全省地方病预防控制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巩固全省碘缺乏病防治成果,加强碘盐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建立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长效机制,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碘盐覆盖率、碘盐合格率均保持在95%以上,100%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二)完成65%的农村饮用水源氟含量超标村和全部居民饮用水源砷含量超标村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并保证工程设施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三)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卫生部门
  1、加强碘盐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碘缺乏病监测方案》(2008年修订)的要求,加大碘盐抽查抽检和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力度,特别要加强对边缘地区、山区、碘缺乏病历史病区等重点地区居民户碘盐和8-10岁儿童碘缺乏病病情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向省报告和向同级有关部门及辖区内有关部门、单位进行通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纠正和改进。全年需完成对全省105个县(市、区)居民户碘盐随机抽样监测,各县(市、区)碘盐检测份数不少于碘盐监测方案的要求;完成105个县(市、区)碘缺乏病病情监测(8-10岁儿童甲状腺触诊)21000人,尿碘检测10500人。
  停止实施食盐加碘的有关市(县、区),要认真组织做好其人群碘营养水平、居民饮用水源碘含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
  2、继续组织做好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在认真总结近年实施中央补助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好2008年度地方病防治项目工作,完成12个居民饮用水源氟含量超标县(区)地方性氟中毒病情调查、居民饮用水氟含量监测和4个县10个居民饮用水源砷含量超标村地方性砷中毒病情调查、居民饮用水氟含量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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