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成办发〔2009〕4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成都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相关部门要抓紧调研,科学论证,切实提高起草工作质量。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督促,做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的协调、论证、修改和送审等工作,确保立法工作计划按期完成。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
成都市人民政府2009年立法工作计划
(共计57件)
一、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共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