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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9〕7号)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
》(国税函〔2008〕1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8〕241号)中填报说明部分作废,请按本通知附件中填报说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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