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的决定
(锦政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大力开发特色产业,着力培植龙头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了显著成效,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根据《锦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锦政办发〔2004〕78号)精神,市政府决定授予锦州市福山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7家企业为锦州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称号,确认辽宁弘圣花生产业有限公司等14家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监测合格企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落实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各项政策,加强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培育、扶持、管理和服务工作,切实帮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附件:1.锦州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监测合格的锦州市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锦州市第四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1.锦州市福山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2.黑山县大十字蔬菜市场有限公司
3.锦州市麟达饲料有限公司
4.黑山县洪印养殖厂
5.北镇市恒信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6.锦州百斯特米业发展有限公司
7.锦州大地丰肥业有限公司
8.锦州市康尔饲料有限公司
9.凌海市建业乡唐家蔬菜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10.锦州市大名水产有限公司
11.锦州市裕田经贸有限公司
12.锦州港城粮食工贸有限公司
13.锦州澳得利羊剪绒制品有限公司
14.锦州同盛居小菜厂
15.锦州双八乳业有限公司
16.凌海市宏盛木业有限公司
17.锦州华茂粮油工业有限公司
附件2:
监测合格的锦州市第二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