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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锦政发〔20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果。全市累计完成域外引资协议额257.8亿元,到位资金额112亿元,首次突破百亿元,同比增长104%;域外客商新投资项目349个,其中亿元项目22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66个,2000万元以上项目126个。年度实际到位引资额以及引进项目数量和质量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为表彰先进,推动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义县等3个县区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锦州市经济委员会等4个部门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刘宁等18名同志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对以上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市政府号召全市要以先进为榜样,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一纲五线”发展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深入开展,为建设辽西沿海经济区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

  义 县

  黑山县

  太和区

  各颁发奖牌一块,奖励资金2万元

  二、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

  锦州市经济委员会

  凌海市招商局

  古塔区招商局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促进中心

  各颁发奖牌一块,奖励资金1万元。

  三、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

  黑山县招商局副局长            刘 宁

  黑山县招商局副局长            井晓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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