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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宜府字〔200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省政府总体部署,我市于2008年6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地、各主管部门和行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以公正评议、重点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加强领导,精心筹划,严密实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全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任务。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全市上下坚持科学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牢固,机关作风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面建设和谐小康宜春、实现宜春赶超式发展提供了保证。经过严格的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目标考核和综合考评,并经市政府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通报荣获“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
  市发改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农业局、农业银行宜春分行、市公路局、市审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水利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林业局、市新闻出版局、农业发展银行宜春分行。
  二、授予以下单位“2008年度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优秀组织奖”
  (一)行政管理单位
  市政府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房管局。
  (二)行政执法单位
  市国税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公路局、市林业局、市新闻出版局。
  (三)服务窗口单位
  宜春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宜春分公司、中国移动宜春分公司、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分行、工商银行宜春市分行、农业发展银行宜春市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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