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8〕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萍乡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家版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联〔2006〕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企业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发〔2007〕7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江西省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149号)及江西省使用正版化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推进企业软件正版化的通知》(赣版权〔2008〕6号)精神,特制定萍乡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作为国家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鼓励和支持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盗版,积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增强市场主体的法制意识,为民族软件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我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形成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抵制盗版、使用正版的良好市场经营秩序,按照“以大型企业为重点,以国有、外商投资、民营大中型企业为先,中小企业在后”的原则依次推进。
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推进我市企业软件正版化的领导,成立萍乡市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崔海教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彭济庆、市新闻出版局局长刘建中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青峰、市发改委副主任刘新民、市公安局副局长段太平、市财政局副局长李晓洁、市工商局副局长周宜芳、市经贸委副主任肖谋林、市国资委副主任邹振钰、市外贸局副局长易建军、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彭发农、市工商联副主席谭达林、市银监分局副局长刘岩、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吴茂生,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新闻出版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刘建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