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能力建设。加快萍乡市综合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建设,提高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自动气象站建设,今明两年确保全市每个乡镇、每座中型水库、每处地质灾害重点防御区域至少布设1个自动观测气象站;建立健全雷电、酸雨、大气成分、土壤墒情、风能、太阳能、GPS水汽、交通气象等专业观测网;加快移动应急观测体系建设,提高应急响应的能力和水平。气象部门要组织跨部门联合监测,做好城市、乡村、主要湖库、森林、地质灾害易发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工作。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测预报。逐步建立市、县新一代可视会商系统和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加强短时临近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和精细化预报工作,提高重大气象灾害预测预报的准确率和时效性。做好影响我市的暴雨、雷雨大风、雷电、冰雹、大雾、低温冻害等突发性、关键性、转折性重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三)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水平。加强本地气象短信平台、手机小区广播预警和电话预警发布等气象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建设电子显示屏,利用广播电视、公交移动电视、楼宇电视等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及防灾避灾措施,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推进农村气象广播系统建设,进一步畅通广大农村、山区等偏远地区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四)积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各级气象部门要认真开展对城市规划、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引进、重点领域发展建设规划等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有关部门在规划编制和项目立项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避免和减少气象灾害、气候变化对工程项目的实施和重要工程设施造成不良影响,确保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加强防雷减灾安全工作。加强对各类易燃易爆场所和设施防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对产品质量不合格、安装不规范的防雷装置要限时整改。严格执行新建建(构)筑物防雷报建程序和防雷产品、防雷资质备案制度,确保防雷工程与主体建设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六)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农业抗旱、城市降温、水库蓄水、降低森林火险等级等人工增雨作业,积极开展森林火灾、污染物扩散、环境污染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作业,提高人工影响天气在防灾减灾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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