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规划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无锡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无锡市急救网络及分站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城区每10-20万人口设置一个急救分站的标准,以城区约200万常住人口测算,规划三年内建设9个急救分站,其中专用分站1个,规划地点具体分布为:
崇安区1个分站:城中急救分站(拟建于长庆路原传染病医院);
南长区1个分站:城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急救中心本部或塘南片区);
北塘区1个分站:城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第三人民医院);
滨湖区1个分站:城西急救分站(拟建于滨湖区人民医院);
中桥地区1个分站:中桥急救分站(拟建于原市第五人民医院);
锡山区1个分站:锡山急救分站(拟建于安镇片区);
惠山区1个分站:惠山急救分站(拟建于洛社片区);
新区1个分站:新区急救分站(拟建于新区医院或旺庄片区);
特殊专业分站1个:钱桥急救专业分站(拟建于市精神卫生中心)。
距离城区较远的区域,以镇医院为依托建设急救站点。镇医院现有救护车统一纳入全市急救服务网络,按照急救就近可及的原则,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并接受市急救中心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三、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部《
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省卫生厅《江苏省基本现代化急救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无锡市急救分站基本建设标准(试行)》(锡卫规财〔2008〕36号)要求,具体标准为:
(一)基本建设。急救分站用地面积7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依据区域范围的服务人口而定。专用急救分站用地面积12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平方米。
(二)科室设置。设置救护车库、值班室、办公室、器械库、药品库、防护器材库,以及车辆人员清洗与消毒、生活卫生等设施。
(三)车辆配置。每5万服务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每个分站约4-7辆。
四、设备配备
(一)通信调度设备。有线通信:急救分站配VPN2M专线两路、“120”急救专线电话、外线电话等。无线通信:救护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电台、手持对讲机、GPS及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分站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调度信息接受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