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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无锡市急救分站三年建设方案(2008-2010年)的通知

  二、建设规划

  根据《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无锡市卫生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无锡市急救网络及分站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城区每10-20万人口设置一个急救分站的标准,以城区约200万常住人口测算,规划三年内建设9个急救分站,其中专用分站1个,规划地点具体分布为:

  崇安区1个分站:城中急救分站(拟建于长庆路原传染病医院);

  南长区1个分站:城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急救中心本部或塘南片区);

  北塘区1个分站:城北急救分站(拟建于市第三人民医院);

  滨湖区1个分站:城西急救分站(拟建于滨湖区人民医院);

  中桥地区1个分站:中桥急救分站(拟建于原市第五人民医院);

  锡山区1个分站:锡山急救分站(拟建于安镇片区);

  惠山区1个分站:惠山急救分站(拟建于洛社片区);

  新区1个分站:新区急救分站(拟建于新区医院或旺庄片区);

  特殊专业分站1个:钱桥急救专业分站(拟建于市精神卫生中心)。

  距离城区较远的区域,以镇医院为依托建设急救站点。镇医院现有救护车统一纳入全市急救服务网络,按照急救就近可及的原则,由市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并接受市急救中心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三、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部《急救中心建设标准》、省卫生厅《江苏省基本现代化急救中心的建设标准》和《无锡市急救分站基本建设标准(试行)》(锡卫规财〔2008〕36号)要求,具体标准为:

  (一)基本建设。急救分站用地面积700-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600平方米,依据区域范围的服务人口而定。专用急救分站用地面积12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800-1200平方米。

  (二)科室设置。设置救护车库、值班室、办公室、器械库、药品库、防护器材库,以及车辆人员清洗与消毒、生活卫生等设施。

  (三)车辆配置。每5万服务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每个分站约4-7辆。

  四、设备配备

  (一)通信调度设备。有线通信:急救分站配VPN2M专线两路、“120”急救专线电话、外线电话等。无线通信:救护车均配备无线电车载电台、手持对讲机、GPS及无线数据传输系统。分站信息系统:信息管理系统、调度信息接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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