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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商务局的通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商务局的通报
(洛政〔2008〕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08年以来,市商务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力实施“项目引资双带动”战略,着力加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贸易,使我市进出口工作取得显著成绩。1-11月份,全市实际利用市外境内资金194.5亿元,实际利用外资8.48亿美元,外贸进出口完成17.93亿美元,新签对外工程承包合同额1.49亿美元,均超额完成了省定、市定目标任务,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我市商务工作得到了省商务厅的充分肯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市商务局进行通报表彰。希望市商务局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学习先进,团结拼搏,开拓进取,为洛阳经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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