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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洛政办〔2009〕1号)


各城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

  洛阳市2009年春节期间和世界邮展暨27届洛阳牡丹花会亮化工程实施方案

  2009年春节即将来临,2009年世界邮展也将于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期间隆重举行。为更好的烘托节日气氛,美化亮化城市环境,现就2009年春节、牡丹花会期间亮化工程各项准备工作及方案明确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城市功能、构建和谐城市的原则,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风貌为基础,以实施绿色亮化工程为载体,以改善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魅力为目标,通过实施城市亮化工程,以崭新的城市风貌迎接中国2009世界集邮展览暨河南省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

  二、亮化范围

  城市区主要道路两侧的高层建(构)筑物、商业门牌匾额、广场绿地、公园、桥梁、户外大型广告牌、道路口护栏、公交站牌等都要实现亮化。

  三、亮化重点

  一是修复原有亮化设施,对残缺不全、断点断线的亮化设施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维修,恢复其技术性能;二是增加新的亮点,根据各城市区和各单位实际,对新建的高层建(构)筑物实施亮化,对主要商业街区、广场增加春节节日气氛的临时亮化;三是提升亮化档次和水平,如商业街、繁华地段要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亮化水平。

  四、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亮化工作的要求,各城市区和相关单位修复原有亮化设施1月12日前完成,1月15日验收;春节期间新增加的临时亮化设施1月20日前完成,1月22日验收;花会前新增加的提升亮化档次和水平的亮化工程建设3月25日前完成,3月27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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