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建计发〔2009〕3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范围和口径
统计内容分为两类:
(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县城)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统计内容,包括2008年统计年报、2009年上半年报和年度快报。其统计范围和口径与上年相同。
(二)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的定期报表,包括2009(上/下)半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情况表(附件1)、2009(上/下)半年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2)。统计范围和口径为全省县以上城市(县城)。
二、统计填报表式及上报时间
2008年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种类
类 别
| 报表名称(简要)
| 统计范围
| 报送时间
| 报送形式
|
部报表
| 1.2008年年报
| 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
| 2009年2月16日前
| 部软件
|
2.2009年上半年报
| 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
| 2009年6月30日前
| 部软件
|
3.2009年快报
| 所有设市城市和县城
| 2009年11月15日
| 部软件
|
厅报表
| 1. 2009半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1)
| 县以上城市(县城)
| 2009年6月20日前
2009年12月20日前
| Excel
|
2.2009半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附件2)
| 县以上城市(县城)
| 2009月6日20日前
2009月12日20日前
| Excel
|
三、统计数据审核和报送要求
(一)数据审核要保证数据完整、合理、数据间逻辑关系的正确。为保证统计数据完整性,请审核统计单位有否缺漏、统计数据有否缺填。发现漏缺,及时弥补;为保证数据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请按下列步骤操作软件:数据装入→审核→汇总。发现逻辑错误及时修正;为保证数据合理性,请将新数据与上两年数据比较。出现较大起落的,要认真核查。如核查无误,请提交书面说明。审核特别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