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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县城)建设2008年统计年报和2009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污水排放总量:按供水总量的70%-90%审核;
  ●COD设计消减能力:设计年污水处理量*(COD设计进水标准- COD设计出水标准)*10-6(统一计量单位:万吨/年);
  ●全年COD消减量:全年污水处理量*(COD进水标准- COD出水标准)*10-6(统一计量单位:万吨);
  ●分清报送单位层次:主界面编辑内树状结构,之前蓝框为后有子单位;之前红框为后无子单位,本层次为最小层次。
  (二)统计报表要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同时报送基层表和综合汇总表。纸质报表应装订成册,封面必须由上报单位盖章和单位主要负责人、部门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签字。
  (三)报表制度及汇总软件下载,请登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行业统计”页面。软件技术咨询联系人:匡小方(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10-58561199-8015;13811292110。省建设厅联系人何爱娟,电话:0571-87052846 电子信箱:ajh898@163.com。
  四、统计组织和实施
  城市(县城)建设统计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管理,实施社会发展评价等的重要依据。各级建设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这项工作,建立健全城建统计基础台账。坚持依法统计,杜绝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同时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做好组织协调、报表填报、数据审核等工作,保质按时完成统计任务,使城市建设统计真正发挥信息、咨询、监督的作用。
  附件:1.2009-(上/下)半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2.2009(上/下)半年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09____(上/下)半年全省城市(县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表
  2009年----半年报

  填报单位: (盖章)
序号市、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现实施阶段(请打“√”)设计规模(万立方米/日)实际运行情况(场)累计完成总投资(万元)
本期完成在建收尾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量(万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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