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沪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州市沪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办发〔2008〕120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沪宁城际铁路及其站场等设施建设工程的组织领导,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加快工程实施进度,确保在2010年5月底建成投入试运行,市政府决定成立沪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朱晓敏 副市长
  副组长:
  赵忠齐 市政府秘书长
  孙 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文荣 市交通局局长
  成 员:
  徐伟南 武进区区长
  杨平平 新北区区长
  史志军 天宁区区长
  金建勇 钟楼区区长
  杜吉宾 戚墅堰区区长
  于宪平 市监察局局长
  赵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黄广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徐新民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晓东 市建设局局长
  吴惠盐 市水利局局长
  赵唯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周 斌 市环保局局长
  朱兆丽 市规划局局长
  朱维平 市园林局局长
  朱笑冰 市城管局局长
  徐建伟 市国土局局长
  张 滢 市地税局局长
  林 敏 省电力公司常州供电公司总经理
  郭建冬 省电信公司常州分公司总经理
  成立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刘文荣同志任总指挥,卢明康同志、贡浩平同志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外部协调处、工程处、征地拆迁处、综合处、财务审计处。
  外部协调处:卢明康任主任,杨继洪任副主任,杜彦、黄广余、徐文时、贾金庚、顾春平、吴建荣为成员;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