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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意见

浙江省交通厅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意见
(浙交函〔2009〕28号)


省水利厅:
  2008年12月13日,我厅委托省公路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和专家对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审查,提出了专家组评审意见(附件1)。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根据评审意见,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提交了报批稿(附件2)。经审查,我厅提出如下意见:
  一、原则同意报批稿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为292.13万元,其中141.42万元已纳入公路主体工程估算,本次新增水土保持估算150.7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3.58万元(其中椒江区2.20万元,路桥区1.38万元)。
  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随文送上,请审批。

  附件:1.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意见
  2.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略)

  二○○九年二月五日

  附件1:
  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意见

  根据省厅《关于组织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查的通知》(浙交会〔2008〕191号),2008年12月13日,省公路管理局在杭州市组织召开了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预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水利厅、省环保局和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等有关单位的领导、专家和代表共25人(名单附后)。与会代表听取了报告书编制单位浙江中冶勘测设计有限公司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介绍,在审阅方案报告书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预审意见如下:
  一、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评价
  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的文本格式和采取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基本符合国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3-2008)要求,编制内容基本齐全,水土流失预测时段划分和预测方法正确,防治方案编制的原则和目标基本明确,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估算编制基本符合有关编制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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