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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肇府〔200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决策,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通知如下:

  一、全面加快景丰联围加固工程建设进度

  (一)进一步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一是景丰联围管理局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在建工程建设进度,包括景福围四期、跃龙电排、泵站一期、堤防一期和堤防二期工程。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二是截洪渠项目要尽快开工。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政府要根据市政府肇府〔2007〕74号文精神,按照建设程序,成立项目法人,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截洪渠加固任务。景丰联围管理局要尽快与各项目法人签订协议并报省备案,争取尽快开工。 

  (二)加快应急泵站二、三期立项和景丰联围加固整体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及报批进度,同时着手城区西区电排和星湖整治的前期工作,纳入2009年度建设计划。

  (三)加大征地拆迁力度,确保施工进度。端州区、鼎湖区和四会市政府要按照施工要求,千方百计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和管线迁移工作任务,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四)妥善解决资金问题。一是抓好资金筹措和使用。景丰联围管理局要在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补助的同时,加强和金融部门协调,合理安排使用各类资金,确保中央2008年第四季度安排的2000万元资金在2009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投入。二是市水利部门要加强与省水利厅的沟通联系,尽快落实景丰联围加固工程省级贷款贴息补助资金,减轻本级财政压力。三是鼎湖区政府要尽快落实向农发行贷款1亿元的还本付息方案,列入2009年预算,并报市政府备案。四是要加强资金管理。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景丰联围管理局尽快制订细则,规范操作,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五是要根据项目需要,安排前期勘测、设计和审批业务经费。

  (五)加强工程管理,落实层级责任。由市政府分管水利工作的领导负责景丰联围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协调工作,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协调处理工程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端州区、鼎湖区、四会市和市水利部门近期要抽调人员充实一线,加大现场管理和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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