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2012年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150户,带动农户比重达60%以上。市、县(区)逐步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培育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物流市场,提高农产品产加销流转速度。大力发展外向型农业,推进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招商引资,主攻种养基地型、科技服务型、加工物流型和出口创汇型项目,积极争创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力争到2012年累计新增农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50亿元。
(十七)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落实经费保障,力争到2012年在全市普遍健全具有农业科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功能的乡镇农技推广综合服务站。加快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推广步伐,重点推广高效设施农业机械, 2012年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以上。深入开展土壤改良,推行测土配方施肥,不断增加高产稳产农田比重。推行责任农技服务,加快推进科技人员兴农富民和农业科技入户,建立村级农业服务站点,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名农技员。积极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每年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20万人次以上。加快推进农村人才工程建设,确保5年内培养培训掌握一定技术的农村实用人才8.5万名、乡村干部3000名、乡镇企业管理人员5000名、农技人员4000名,2012年前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名大学生“村官”,为农村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十八)加快农产品品牌和质量建设。完善农产品创牌财政奖励机制,鼓励创建名牌农产品,培育农产品地理证明商标,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制订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2012年前建成市级畜禽、水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全面开展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适宜性评价,推广使用高效、安全农业投入品,鼓励农资龙头企业直接到农村设立经营网点,建设优质安全农产品基地。加强农产品市场质量监测,逐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实行监管,对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的企业、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全部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和营销记录。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全面达标,保障畜禽水产品生产安全。
五、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