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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抚府发〔2009〕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全省开展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政府和各部门、各行业自身建设,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市各级政府和各主管部门、行业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的号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更加注重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更加注重企业、群众和基层的实际评价,更加注重评议结果的客观公正,更加注重防范不正之风的机制建设,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项任务。通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全市上下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富民兴抚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理念进一步牢固,机关作风和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基层和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根据严格的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估,并经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决定,对在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以下单位予以表彰:

  一、受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表彰的系统单位

  (一)在全省系统排名第一的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工商银行抚州市分行、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

  (二)在全省系统排名第二的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旅游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司法局、市环保局、抚州供电公司、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抚州交通稽征分局。

  (三)在全省系统排名第三的单位

  市科技局、江西移动抚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抚州分公司、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二、授予以下市直单位“2008年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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