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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一)行政执法单位

  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

  (二)行政管理单位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民政局、市经贸委、市旅游局、市科技局。

  三、授予以下市直服务行业单位“2008年全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抚州供电公司、江西移动抚州分公司、工商银行抚州市分行、建设银行抚州市分行、中国银行抚州市分行、农业银行抚州市分行。

  四、给予以下市直单位通报表扬

  (一)行政执法单位

  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药监局。

  (二)行政管理单位

  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农业局。

  (三)服务行业

  中国联通抚州分公司、农业发展银行抚州市分行、江西电信抚州市分公司。

  五、授予以下县(区)系统单位“2008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行政执法单位

  1、公安系统:临川区公安局、东乡县公安局、资溪县公安局、乐安县公安局(并列第三)。

  2、交通系统:临川区交通局、金溪县交通局、东乡县交通局。

  3、林业系统:南丰县林业局、东乡县林业局、资溪县林业局、乐安县林业局(并列第三)。

  4、国土资源系统: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南丰县国土资源局、东乡县国土资源局、黎川县国土资源局(并列第三)。

  5、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南丰县人口计生委、东乡县人口计生委、资溪县人口计生委、南城县人口计生委(并列第三)。

  6、审计系统:临川区审计局、乐安县审计局、南丰县审计局、宜黄县审计局(并列第三)。

  7、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临川区工商局、东乡县工商局、宜黄县工商局、南城县工商局(并列第三)。

  8、国家税务系统:临川区国税局、东乡县国税局、金溪县国税局、广昌县国税局(并列第三)。

  9、地方税务系统:东乡县地税局、金溪县地税局、资溪县地税局、黎川县地税局(并列第三)。

  10、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临川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东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宜黄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并列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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