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壮大“五老”队伍目前,我市“五老”队伍有了一定规模,但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五老”中有一部分老同志、特别是刚退下来的低龄老同志还没有参与进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与关工委共同做好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自愿参与、就近就地、量力而行、发挥所长的原则,动员更多的“五老”投入到关心下一代事业中来。要按照市委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孙锦忠活动,充分发挥“五老”在对青少年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关爱青少年中的弱势群体,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好家长学校和农科校,建设校外辅导站等方面的特殊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要有计划地组织“五老”学习培训,促进他们加强学习,更新观念,拓宽视野,坚持与青少年同心,与时代同行,与社会发展同步。要关心老同志的健康和生活,使他们既努力工作、无私奉献,又量力而行、注意身体健康。各县(区)“五老”队伍建设联席会议要定期开展活动,发挥作用。
五、抓好各级关工委工作班子建设4各级关工委工作班子承担着关工委的主要任务和日常工作,要配齐、配强、配好。县(区)关工委主任由担任过同级党政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担任。要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注意吸收新退下来的相对低龄的老同志,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始终保持关工委的生机与活力。县(区)关工委办公室年轻工作人员的选配,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的要求,把能力强、作风实、服务意识好、工作认真负责的年轻同志选配进来。要关心他们的政治学习和成长进步,充分发挥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地协助老同志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尚未配齐的,要抓紧选配。各乡(镇、街道)关工委主任一般由担任过同级党政领导职务的老同志担任,由现职领导同志兼任关工委主任的,要在老同志中选配好常务副主任。县(区)和乡(镇、街道)关工委工作班子成员,如身体状况不允许、精力不济以及因从事其他活动而无法从事关工委工作的,应及时进行调整,保证工作正常运行。
六、完善规章制度各级关工委都要建立学习、工作、会议、请示汇报、计划总结、调查研究、宣传报道、表彰奖励以及经费、物资、文书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规范工作运行,提高办事5效率。要向同级党委、政府经常汇报工作,使党政领导及时了解关工委工作情况。要按照创建“学习型、调研型、创新型、服务型”关工委的要求,坚持面向基层,深入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探索解决青少年培养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真正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的长效机制,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得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加贴近实际、生动活泼、富有成效。
七、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努力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对关工委工作中提出的问题、遇到的困难,要认真研究,及时帮助解决。县(区)和乡(镇、街道)关工委所需工作经费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需要逐年增加。村、社区关工委由老同志担任主任、常务副主任的,也要在可能条件下给予一定的补贴。要切实改善各级关工委的办公条件,主动为老同志的工作提供方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一并安排,各单位凡有利于青少年教育的资源和场馆都要对青少年开放。全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地沟通协调,大力支持配合关工委做好有关工作,形成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