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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单位和施俊贤等同志记功的决定

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给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单位和施俊贤等同志记功的决定
(盐政发〔200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理念,创新机制,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攻坚克难能力显著增强,15年来首次实现现行命案全破的目标,并侦破3起杀人积案;扎实开展“三服务”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大力推进科技强警战略,被公安部和科技部联合评定为“全国科技强警示范市”,为“全面奔小康、建设新盐城”创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得到了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研究决定:
  一、给下列3个单位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市公安局科技强警推进办公室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打黑专案组
  二、给下列3名同志各记个人二等功一次
  施俊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驻市行政中心治安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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