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职责分工
各级文化、公安、卫生、工商、环保行政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多家联动、综合治理的娱乐场所安全工作新格局。
文化部门作为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违法经营的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超过限定时间、超出核定消费者人数经营的娱乐场所,严肃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娱乐场所和非节假日向未成年人开放的电子游戏场所;坚决取缔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和擅自从事的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加大对娱乐场所检查频率,建立检查记录制度。对于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于不属于文化市场管理部门职权范围内的,要以书面方式通报有管辖权的部门。
公安部门要强化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加大对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娱乐场所营利性陪侍、卖淫嫖娼、吸贩毒、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对为上述活动提供方便的场所,一经查实,除依法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外,要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加大禁赌、禁毒、禁娼工作的宣传力度,为娱乐场所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加强对娱乐场所经营人员的消防培训,提高单位、场所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加大对娱乐场所消防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不能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权依法责令停止使用。文化、工商等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
卫生部门要开展娱乐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及艾滋病、性病防治宣传,并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娱乐场所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娱乐场所公用物品消毒、空气质量的检查,督促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娱乐场所环境污染的监管,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验收制度的娱乐场所,依法责令限期补办相关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未补办的,依法处罚并报工商、文化部门予以取缔;对超过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排放噪声、废气和废水造成污染的娱乐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治理,并予以处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仍未达到环保要求的单位,依法报请县级以上政府责令停业、搬迁或关闭,同时由工商部门对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工商部门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无证照经营娱乐场所,变相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场所,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无证照经营场所或不适合继续经营的娱乐场所,要依法取缔。文化、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为娱乐场所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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