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8年发展外向型经济先进单位的决定
(辽市政发〔200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8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扩大对外开放的工作部署,紧紧抓住河东新城开发的大好机遇,努力克服世界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增加出口,创造了实际利用外资、外贸出口和引进域外资金的历史新高,较好地完成了全市发展外向型经济工作目标。
为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全市外向型经济的发展,根据2008年确定的奖励办法,经过认真考核,市政府决定,授予宏伟区等3个区“辽阳市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宏伟区等3个县区“辽阳市2008年出口创汇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辽阳县等5个县(市)区“辽阳市2008年引进域外资金先进县(市)区”称号,授予辽宁忠旺集团等10家企业“辽阳市2008年发展外向型经济先进企业”称号,并按标准兑现奖金。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中取得更大的成绩。同时,号召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外开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深入实施开放战略,抢抓发展机遇,创新招商方式,拓宽开放领域,提高开放质量,努力实现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新突破。
附件:辽阳市2008年发展外向型经济先进单位名单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辽阳市2008年发展外向型经济先进单位名单
一、实际利用外资先进县(市)区
宏伟区 (奖励102万元)
太子河区(奖励23万元)
弓长岭区(奖励20万元)
二、出口创汇先进县(市)区
宏伟区
太子河区
辽阳县
三、引进域外资金先进县(市)区
辽阳县(奖励9万元)
灯塔市(奖励9万元)
文圣区(奖励7万元)
白塔区(奖励7万元)、弓长岭区(奖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