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镇政发〔2009〕15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质量兴市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精神,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就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企业自主、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以质取胜、品牌和技术标准三大战略,切实提高我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前,力争创成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
(一)产品质量目标
1.1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尤其是中国名牌企业推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争创各级质量奖。有效期内全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10-15个,中国驰名商标25件以上,省名牌产品90-100个,省著名商标140件以上,通过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产品100项以上。市级以上名牌产品产值占规模以上企业产值比重25%以上。
2.国家和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平均合格率高于全国和省平均水平。建成2-3个国家级检测实验室,创建1-2个全国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全面提升我市优势产业集群制造水平。
3.1-2家企业申报国家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含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09年底全市达到5家以上。建成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5家,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际先进标准2500个,起草制定地方标准180个。通过计量体系确认5家,计量保证确认70家,合格确认1200家。
4.凡列入生产许可、强制性认证等国家实施市场准入的产品,全部通过国家审查或认证。
5.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科技发展对经济的贡献率逐年提高。
6.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竞争力。09年新建成5个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7.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整治,不出现被国家、省级主要新闻媒体曝光假冒伪劣案件。质量诚信体系初步建立,不发生重大侵权案件。
8.杜绝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工程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