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的通知
(余府办字〔200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2008年8月1日颁布的《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推进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余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何萍高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刘新政 市政府秘书长
简华生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晏 峻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姚成弘 市发改委副主任
胡为初 市经贸委副主任
朱永春 市教育局副局长
马小红 市科技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