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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08年度绿色通道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措施
  1.各级党政领导要提高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的认识,按市人大议案要求,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作为绿化工作重点,集中人力、财力,高质量地完成本地本年度的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
  2.绿色通道工程建设由有关县、区林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做好规划,并在2008年12月底前将规划设计材料报市林业局,并经市林业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工程实施。同时选择有资质、有信誉的造林专业队施工,并抽调精干的工程技术人员到各造林点驻点,实行跟班作业,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加强对造林绿化的检查。对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不按规划要求进行施工、偷工减料、虚报面积等现象,要及时纠正、返工,对造成营造林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4.加强资金管理。各县、区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严格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5.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项目单位要在2008年12月和2009年3月报告育苗、备耕、整地情况,2009年5月报告造林进展情况,2009年6月做好上半年的工作总结,2009年9月报告抚育施肥情况,2009年10-11月进行自查和总结。

  附件:
  2008年绿色通道工程建设任务及资金安排表

  单位:万亩、万元

单 位

任务

投资

其 中

备注

市级投资

县级配套

合 计

1.02

306

150

156

惠城区

0.2

58

27

31

惠阳区

0.25

73

34

39

惠东县

0.23

66

32

34

博罗县

0.2

58

27

31

龙门县

0.1

29

14

15

大亚湾开发区

0.04

12

6

6

市林业局

10

10

工程管理、检查、验收、会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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