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快速成长的优质民营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加大上市后备资源培育力度。各县、区和仲恺高新区要结合自身的行业优势,按照“五个一批”的思路,制定推动企业上市的短、中、长期计划,对所属各类企业进行全面调查,认真筛选,分类指导,确定重点培育上市企业名单,进入我市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第一,按产业结构进行储备。重点从我市“2+6”强势支柱产业,即石化、电子信息两大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汽车零部件业、水泥建材业、服装制鞋业、旅游业和港口物流业等行业中选择处于快速成长期的企业,进入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第二,按中小企业板上市条件储备。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第三,按创业板上市的条件储备。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条件: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在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中,要对照条件,认真筛选,确定重点上市对象,加强对重点上市对象的培训、引导、政策扶持和服务,加强企业规范运作和上市知识的普及培训,组织证券、法律、会计等中介机构积极帮助企业完成规范改制的准备工作,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科技创业投资机构参与投资,优先落实重点上市对象贴息贷款等优惠政策,优先安排科技扶持资金,使处于培养期的企业在1~3年内达到上市条件。
五、构建企业改制上市的“绿色通道”
达到上市条件并已经与证券中介机构签订改制上市合同的企业为拟上市企业,各级、各部门要对其改制上市提供以下服务:
一是要指定专人跟踪负责。按“一企一议”原则指导协调企业进行改制,协助解决改制上市、资本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先办。
二是要根据证监部门要求,为申请上市企业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证照。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各有关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拟上市企业补办完相关业务手续后,各部门应予以支持,酌情出具企业上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