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9〕8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按照市政府2009年工作总体部署,市政府法制局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泰州市人民政府2009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保证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1.为进一步鼓励全市开展招商引资,加快推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制定《关于泰州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起草。
2.为加快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强化目标考核工作,制定《关于对各市(区)、各省级经济开发区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由市外经贸局负责起草。
3.为落实我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确保服务业工作目标任务完成,制定《2009年度泰州市服务业目标考核工作意见》,由市发改委负责起草。
4.为加强企业技术改造,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拉动经济增长,制定《关于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由市经贸委负责起草。
5.为合理规划市区农贸市场布局,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制定《泰州市市区农贸市场改造和建设实施方案》,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6.为贯彻《
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做好我市地方税收征管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制定《泰州市贯彻〈江苏省地方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施细则》,由市地税局负责起草。
7.为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市场核心竞争力,制定《关于实施品牌战略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由泰州工商局负责起草。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1.为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制定《泰州市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2.为完善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的意见》,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3.为加强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镇居民、职工医疗保险,制定《泰州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泰州市市区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暂行办法》,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4.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制定《泰州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实施细则》,由市残联负责起草。
5.为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制定《泰州市预防工伤工作规则》,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
6.为激发社会创业热情,加快富民强市步伐,制定《泰州市全民创业工作意见》,由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