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总部/研发(采购)中心 指新批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总部/研发(采购)中心数量,以国家商务部确认数据为准。
服务外包企业 指新批外商直接投资的服务外包企业数量,以国家商务部确认数据为准。
“走出去”企业 指新批惠州企业境外投资的企业数量,以广东省外经贸厅批复为准。
优质高效服务 中央、省驻惠单位(含驻惠部队)以每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万众评公务活动中各单位得分情况及惠州市投资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站核实的有效投诉情况为考评依据;市直部门以每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万众评公务活动中各单位得分情况、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情况及惠州市投资服务中心监督投诉站核实的有效投诉情况为考评依据。
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章 考核评价标准
第六条 本考核指标体系的4项一级指标中的转型升级、工作创新两项指标以累计得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其他一级指标按各自标准进行考核评比。具体如下:
转型升级 满分为100分。其中新增世界500强企业占10分,第三产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25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占10分,新增鼓励类项目占25分,企业转移数占25分,自主名牌数占5分。考核对象中得分列第1位的单位为一等奖,得分列第2、3位的单位为二等奖,得分列第4、5位的单位为三等奖。
扩大内销 国内销售入库增值税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的,获突出贡献奖;国内销售入库增值税增幅高于全市平均增幅,但在10个百分点以下的,获贡献奖。
工作创新 满分为100分。其中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占25分,外贸进口占20分,外贸出口占25分,一般贸易出口占15分,地区总部/研发(采购)中心、服务外包企业、“走出去”企业各占5分。考核对象中得分列第1位的单位为一等奖,得分列第2、3位的单位为二等奖,得分列第4、5位的单位为三等奖。
优质服务 中央、省驻惠单位(含驻惠部队)在每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万众评公务活动中的实际得分减去考评对象因投诉被扣分数(经核查属实的投诉,每宗投诉扣2分)即为考评对象综合得分;市直部门在每年市委、市政府开展的万众评公务活动中的实际得分×50%加上市直部门正职责任考核实际得分×50%的总和减去考评对象因投诉被扣分数(经核查属实的投诉,每宗投诉扣2分)即为考评对象综合得分。
中央、省驻惠单位(含驻惠部队)中,考评对象综合得分排名前3位的获一等奖;综合得分排名第4~6位的获二等奖;综合得分排名第7~9位的获三等奖。考评对象列入万众评公务活动各类参评单位中末位单位的,不得参加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