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系统保障工程。建设水运管理、水上安全管理、数字航道、专业人才保障等四大系统,加强航运污染防治工作,加快洪泽湖区、骆马湖区避风港的建设,打造安全、畅通、绿色、环保的水运发展支持保障体系。
四、完善水运发展的统筹协调机制
(一)加强水运发展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建立水运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市长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市交通局、发改委、经贸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产局、旅游局、环保局、地税局、江苏省骆运工程管理处、淮河水利委员会骆马湖管理局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地、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和支持水运发展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合力,促进水运加快发展。
(二)严格执行水运发展规划。要深入贯彻执行省、市政府审批实施的《宿迁市航道网规划》、《宿迁港总体规划》,各地、各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利综合规划、电力综合规划时要加强与水运发展规划的衔接,实施项目时要加强沟通和联系,严格执行标准,项目经依法审批后方可实施,避免浪费。
(三)严格航道岸线使用管理。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岸线功能,统筹安排港口、工业、城市生活、城市建设、旅游开发、生态保护和防洪排涝等岸线使用。结合《宿迁市河道蓝线管理办法》等规定建立航道岸线规划控制线制度,本着适度超前的原则,预留出充足的岸线资源和陆域纵深地带,以满足航道、港口发展的需要。建立对航道岸线资源统一管理的有效机制,建立联合审批机制,全面审核航道岸线使用,严把航道岸线审批关,确保航道岸线合理有效使用。
五、促进水运产业做大做优
(一)提升港口企业实力。鼓励港口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项目为切入点,以合资合作为主要形式,加快实施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同时,降低港口建设门槛,鼓励大型工业企业或民营资金参与公用港口、专业化码头开发、建设与经营,全力提升港口开发与利用水平,促进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优先发展航运企业。加快航运企业市场化发展,主动、免费帮助企业申报水运市场准入资质,鼓励各种社会力量进入航运市场。积极支持航运企业兼并重组,加强联盟,营造开放、公平、规范、有序的航运市场环境,吸引民间资本进入航运服务业。鼓励航运企业提高运输能力,增强运输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程度,倡导航运企业开辟新航线航班,做大做优宿迁航运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