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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的通知


各设区市及杨凌区卫生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健康教育所:

  现将《陕西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市、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陕西省2009年地方病防治工作计划要点

  2009年,我省地方病防治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继续实施“十一五”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和中央补助我省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落实综合防治措施,深入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加强专业培训,推广示范县创建经验,组织病(疫)情调查、监测和督导检查,强化政府行为和组织管理措施,保证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主要防治工作项目

  (一)落实综合防治措施。

  1、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尽快控制我省布鲁氏菌病疫情流行意见的通知”(陕卫地发〔2008〕173号)精神,与农业(畜牧)部门密切协作,以榆林、延安、渭南市为重点,狠抓以畜间免疫为主,免、检、处相结合的布病综合防治措施,迅速遏制畜间疫情,控制人间发病持续上升的局面。

  2、与盐业、工商等部门协作,继续抓好盐业市场管理和合格碘(硒)盐供应,确保病区群众食用合格的碘(硒)盐,全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和碘盐合格率稳定在95%以上,硒碘盐含硒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巩固和发展碘缺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防治成果。

  3、继续利用中央转移支付项目防氟(砷)改灶炉具配售专项周转资金,解决已改灶户传统炉具损坏的配售更换问题,进一步完善防氟(砷)改灶工作的长效机制,巩固防治成果。

  4、通过扶贫异地搬迁、退耕还林(草)项目的实施,再有一批地方病区群众得到有效防治,扩大搬迁、换粮等综合防治受益范围。

  5、加强鼠疫预防工作,重点抓好与宁夏和内蒙古鄂托克前旗、乌审旗接壤地带、经济开发区、定边疫区及其周围地区农田、草原、林区和农户的灭鼠及疫区灭蚤工作,严格控制以长爪沙土鼠为重点的鼠类密度,严防疫情发生;合理贮备不同种类的消杀药品、器械,保证应急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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