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健康教育及人员培训。
1、在36个碘缺乏病区县、18个饮水型氟中毒病区县和3个燃煤型氟中毒病区县、1个饮水型砷中毒病区县和2个燃煤型砷中毒病区县,实施国家健康教育项目;在全省继续组织5.15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在安康和汉中市实施《陕西省2007-2010年燃煤型氟砷中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布病等其它地方病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按照因地制宜和分类指导的原则,以在校学生和家庭主妇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干预,显著提高群众对防治地方病知识的知晓率。
2、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地方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培训,重点提高县级地方病防治人员岗位工作必备的基础知识、实用技术和操作技术;根据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工作需要,组织开展对管理和技术人员项目培训、医疗机构鼠疫防控知识全员培训。
(五)开展病区控制考核验收。
1、根据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214号)精神,在全省107个县、市、区,由市级组织开展县级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考核评估。
2、按照《陕西省大骨节病控制病区考核验收方案》,在延安市洛川和黄龙县、咸阳市彬县、宝鸡市陇县和安康市宁陕5县,开展二次大骨节病控制病区考核验收工作。
(六)继续推广示范县创建经验。在尚未实施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或经验推广的县(市、区),继续开展示范县创建经验推广工作,加快建立地方病防治的长效工作机制和新型防治模式的步伐。对已建成的示范县进行阶段考评,掌握成果巩固和发展情况。
(七)完成防治简史年度编撰任务。按照《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简史》编纂大纲及编修工作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建立编撰工作月报通报制度。
二、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
(一)召开会议部署工作。召开2008年中央补助我省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地方病防治项目启动会、2009年全省地方病防治工作会议,总结、评估上年工作,表彰年度工作先进,安排部署新一年中、省地方病防治项目和具体工作任务,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努力做好与计划、财政、水利、扶贫、农业、教育、盐业等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布病疫情控制、氟砷改水为重点,统一认识,紧密合作,开展综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