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委厅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在教育系统的落实。根据分解落实到各位领导和各责任处室(单位)的71项整改项目,责任领导要带头调查研究,与相关处室(单位)研究制订具体的整改方案,督促抓好整改工作。各处室、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任务分解,积极、主动地做好整改意见措施的研究工作。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委厅的要求和中心任务,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单位整改工作方案,并做好任务分解。整改工作,要与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结合起来,与落实2009年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
四、加强整改督查
督促检查要贯穿整个整改阶段。建立整改督促检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单位)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抓好整改工作。既要做好整改阶段的督促检查,同时也要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的督促检查,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确定的各项整改任务逐一落实。2月中旬、6月下旬、11月上旬,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将召开三次专题会议,集中听取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阶段性整改工作汇报。委厅各位领导、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了解整改情况,抓好督促工作。12月份,将邀请委厅学习实践活动部分重点联系人对委厅整改工作进行再评议。
委厅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处室(单位)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整改不力的处室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认真做好向社会通报整改工作,利用厅门户网站,分别于2月下旬、7月中旬、12月上旬,向社会各界通报委厅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
委厅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
为切实把整改落实阶段工作做实,按照委厅领导和各处室(单位)的职能分工,现对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方案确定的整改重点作如下责任分解:
一、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1. 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符合浙江实际的教师准入机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流动机制、保障机制,提高教师素质和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责任领导:何杏仁
责任处室:人事处、师范处
进度要求:10月底前完成教师准入机制、培训机制方案制订工作。
2. 抓好“领雁工程”实施,组建省级讲师团,重点指导和推动市、县级教师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