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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生电子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三)学校必须按规定做好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项目测评工作。从2月20日起,学校须对2006级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组织学生查询、核对;同时,电子学籍系统将再开放一次,学校应及时完成尚需补录信息的录入工作。3月省教育厅将组织专项检查;4月系统封网,正式合成“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信息表”;5月将此表报送给省教育考试院。

  附件:1、在校普通高中学生数和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校名称确认表
  2、各市在校普通高中学生数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九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表一 在校普通高中学生数和招收普通高中学生的学校名称确认表

序号

学校名称

普通高中学生人数

性质(打√)

2006级

2007级

2008级

普高

综合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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