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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教育年鉴》(2009)征稿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教育年鉴》(2009)征稿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9〕11号)


各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编撰浙江教育年鉴的通知》(浙教电传〔2007〕114号),在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浙江教育年鉴》(2008)编纂工作已基本完成。为更好地开展《浙江教育年鉴》(2009)的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强教育年鉴工作,经厅领导同意,从2009年起,《浙江教育年鉴》编辑部设在省教科院,由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及教育厅各处室、直属单位配合。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照片材料,并将撰稿人、审稿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于2 月20日前报省教科院。
  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编撰工作,认真按照规范编辑、审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数据真实、内容准确、格式规范的年鉴材料。注意避免出现去年类似迟交、内容(尤其是有关数据)前后矛盾或重复、简单拼凑等问题。
  三、请各市教育局提供反映本市2008年度教育工作基本情况的文字材料,15000字左右(参考写法见附件1);各高等学校提供反映本校2008年度工作情况的文字材料,本科院校5000字左右,高职院校3000字左右(参考写法见附件2);厅各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本单位2008年度工作情况的相关材料。编写具体要求如下:
  (一)根据年鉴体例安排统一的要求,建议各教育局为《浙江教育年鉴》(2009)提供的材料统一分为概况、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高等教育等子目。各级各类教育应有综述、有重点工作或特色工作方面的条目。
  (二)高等学校内容一般包括概况、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社会服务等,并列若干重点或亮点工作条目。
  (三)主体内容均要求以条目格式撰写。条目撰写要求格式规范、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以写实、记叙为主。
  (四)其他具体要求见编纂细则(附件3)。
  四、为使年鉴更生动、直观,请各单位提供4-5张反映本单位2008年重要事件或重要成就或特色工作的照片,并附文字说明。要求如下:
  (一)数码照片采用JPEG格式,图片的尺寸大小(分辨率)应不小于1600X1200,即200万像素。纸质照片应扫描成电子格式。5吋以下的照片,其扫描精度应不低于300dpi,5吋以上的照片,其扫描精度应不低于200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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