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2009]8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2007]14号)(附件一),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填写《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附件二),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被征地农民保障费用及时到帐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
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略)
附件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
填表单位:______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万元、人
申请用地单位 | | 申请用地面积 | | 其中:耕地面积 | |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 |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 |
需安置人口 | | 其中:农业人口 | | 拟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人口 | |
已到专设账户保障资金总额 | | | |
征地报批材料 | 1、银行进帐凭证 |
2、被征地农民保障实施方案 |
3、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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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意见(章) |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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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意见(章) | | 市劳动保障局意见(章) |
年 月 日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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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意见(章)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