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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审核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2009]8号)


各市、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

  为做好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2007]14号)(附件一),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为进一步做好全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填写《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附件二),对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确保被征地农民保障费用及时到帐并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一:《关于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14号)(略)

  附件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件二
  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审核表

  填表单位:______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单位:万元、人
申请用地单位 申请用地面积 其中:耕地面积 
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被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单位 
需安置人口 其中:农业人口 拟纳入基本生活保障的被征地人口 
已到专设账户保障资金总额   
征地报批材料1、银行进帐凭证
2、被征地农民保障实施方案
3、其他相关说明材料
      
   县(市、区)劳动保障局意见(章)
         年  月  日
    
市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意见(章)  市劳动保障局意见(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意见(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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