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信息沟通,开展督查和评估工作
1.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将整治信息、监督检查和检测情况及时收集,从12月19日开始,,每15天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本部门或本地区工作动态。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大案要案线索及调查和处理情况要及时上报。
2.各市(州)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于2009年1月15日之前和2009年3月16日之前分别报送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阶段性总结。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民政府在2009年4月20之前向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全面总结。
3.省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具体工作计划,安排督查和评估活动。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全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2009年1月上旬组织联合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009年4月中旬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评估。
附件2:
吉林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组 长:
李殿富 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
张 义 省卫生厅副厅长(常务)
于文波 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赵云彩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巡视员
崔洪海 省工商局副局长
程 柯 省商务厅副巡视员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朱 涛 省监察厅主任
鲁 俊 省牧业管理局副局长
吴晓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秦伯英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贾中原 省经委食品工业办副主任
成 员:
周振元 省卫生厅执法监督处处长
郭俊英 省农业委员会处长
何 冰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长
李茂林 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
邓凤琴 省商务厅服务业发展处处长
杨 锐 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副总队长
朱 涛 省监察厅主任
金亨吉 省牧业管理局畜产品加工办主任
范 军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长
王润波 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处长
张金玲 省经委食品工业办副主任
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
主 任:周振元
联 络 员:徐明莉 刘亦农
联系电话:0431-88905581(传真)
电子邮箱:Jdc03@163.com
附件3: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
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