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命名昆山市淀山湖镇等五个镇为江苏省园林小城镇的通知
(苏建村[2009]26号)
各市、县(市、区)建设局、园林局、规划局:
为推动我省小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小城镇人居环境,根据江苏省园林小城镇评选标准,省建设厅组织专家组对申报园林小城镇的镇进行了调研考核,经审定,决定命名昆山市淀山湖镇、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太仓市沙溪镇、常熟市梅李镇、江阴市新桥镇等5个镇为“江苏省园林小城镇”。
开展创建园林小城镇活动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希望各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经验,因地制宜,坚持节约、生态、人本的园林绿化建设原则,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小城镇园林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营造特色鲜明生态和谐的环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