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快多灾种早期预警系统建设。市气象部门要通过气象预报服务平台,在高温、大风、雨雪、雷暴等恶劣气象条件下,及时提醒生产经营单位采取相应气象条件下的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要加快推进和完善跨部门多灾种信息库、跨专业预警技术开发和灾害评估、部门预警联动标准化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为重大自然灾害和生产事故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气象服务和保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推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一)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依法生产、依法监管、严格准入,加快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发挥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采取更加灵活、有力、有效的政策措施,借助产业布局规划、市场准入、财政补贴、政府投入等行政和经济手段,加快安全生产政策治本、源头治本。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两个主体”的安全责任意识,调动和保护区县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并形成权责对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推进政府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市安委办各委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与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委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书面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作为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工作职责,在制定区县政府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出台区县政府安全生产履职考核办法,对区县政府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实施全面考核,逐步健全本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纳入对各区县党政领导班子的绩效考核,实施“一票否决制”,进一步推动行政首长领导责任的落实,使各政府部门行政一把手担负起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任,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把安全与生产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提升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三)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改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生产各类违法行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黑名单”制度,逐步健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社会监督、警示约束机制。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管理职责,监督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资金投入,改善企业安全基础条件,提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管理数据库,引导企业建立、推行安全生产诚信机制,提升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水平。扩大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范围,提高参保率,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