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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四、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法治环境

  (一)重点开展迎世博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根据安全办博的要求,安委会委员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共同形成检查频次最多、覆盖范围最广、整治力度最大的高压态势。以世博园区及周边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为重点领域,尤其以世博重大工程为检查重点,由市安委办协调各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及储存单位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重点对世博园区周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液氯等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开展执法检查。二是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由市建设交通部门牵头,重点对世博重大工程及世博园区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领导责任落实情况,起重机械、临时用电、安全防护等硬件设施的安全状况等。三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联合检查活动。由市消防部门牵头,重点对世博园区及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商业设施、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安全标志、安全出口、中控室、配电室、应急演练等关键环节。四是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由华东电监部门牵头,根据世博会保电工作方案,组织世博会场馆停电应急联合演练,开展以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为主的用电安全专项检查。五是开展世博园区周边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整治活动。由市安全监管部门牵头,对世博园区周边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反三违”、安全投入、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情况等开展执法检查,争取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明确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单位,制定分级分类监管的具体措施,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

  (二)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专项执法。由市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政府、市安全监管、规划国土资源、经济信息、公安、建设交通、交通港口、工商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对化工、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行为开展专项执法。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瞒报事故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执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还要重点对违背《安全生产法》关于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严防在增加投入、扩大建设规模的同时,造成新的隐患。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企业、小作坊,要坚决依法取消其安全生产资质、吊销安全生产证照或依法予以关闭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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